甘农大审通字〔2018〕1号
关于开展学生资助资金专项审计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及职能部门: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学生资助资金专项审计工作的通知》(甘教审函〔2018〕10号)精神,为认真做好我校学生资助资金专项经费的审计工作,加强对学生资助资金专项经费的监管,切实规范学生资助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专项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此次专项审计工作,协调并监督工作的开展,负责审定专项审计的整改报告。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余四九 毕 阳
成 员:闫述乾 魏列新 李 广 魏兆民 陈勇胜
各办学实体学院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审计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审计处,主要负责收集相关审计资料,开展审计工作,撰写专项审计及整改报告。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负责人:陈勇胜
成 员:王 琦 王金桂 杨一斐
二、工作范围、内容和要求
根据《通知》要求,此次专项审计范围为2015年以来各类学生资助资金的管理和发放落实情况。
审计的主要内容具体包括: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发放情况、学生资助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学生资助管理情况、学生资助档案规范归档情况和资助资金管理使用的其他方面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专项审计工作。对申请学生资格认定、资助资金发放和结余等重点环节,以及享受资助政策的学生逐一核查,坚决杜绝走过场和弄虚作假行为;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分析原因并做好整改。
(2)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资助管理不规范的行为予以警告、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虚报学生人数、冒领、套取、挪用、滞留资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实行追责问责,确保国家资助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
(3)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针对专项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完善资助资金管理制度和专项审计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日常监管长效机制,促进学生资助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审计工作进度及时间安排
1.安排部署:4月16日—4月29日,经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后,审计处印发《关于开展全校学生资助资金专项经费审计工作的通知》并报备省教育厅。
2.自查阶段:
(1)5月1日—5月21日,各学院在掌握总体情况的基础上,按照要求积极开展自查,并向学生处及研究生院提交经学院会议审定的自查报告。
(2)5月22日—6月15日,学生处及研究生院在各学院自查报告的基础上,针对审计内容形成学校自查报告并提交专项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3)6月16日—7月10日,审计处在审核自查报告基础上,通过调阅财务账目、评优助学内控制度并对学院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后,形成学校专项资金审计报告,报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3.整改阶段:7月11日—10月15日,相关各单位、各学院按审计报告的整改内容进行整改,并报告整改结果,审计处汇总整改情况,形成整改报告,经学校审核同意,上报省教育厅。
甘肃农业大学审计处
2018年4月24日